有了钱,品牌才更有可能
有钱了又能怎么样?跟打造品牌有关系吗?太有关系了!按照马斯洛的心理学,一个人在生理的、安全的、社交的、尊重的需要依次满足之后,就会自然地转向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需要,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。如果他是一个企业家,在拿出一部分钱做善事的同时,必然会想到把自己一手操持起来的企业打造成一个百年品牌。
我这么说,并不是瞧不起那些还处于创业期、成长期的企业与企业家,认定他们就不可能真心实意地做品牌;而是按照一般的规律和比例原则,一个已经赚得差不多了的企业说要回报社会,一个功成名就的企业家说要打造百年品牌,感觉上更让人可信。在所谓的“原始积累”时期,虽然每个创业者都说过“诚实守信”、“社会责任”之类的话,都希望自己的企业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品牌,但我敢保证,大多数人只是说说而已—只要一遇到企业的利益与消费者利益、大众利益发生冲突,只要某种单方自肥的营销手法不大可能被清算,他的选择马上就会改变。
“诚实”、“信用”、“互利”、“共赢”……这些美好的东西都是需要本钱的,更是需要一种抵抗诱惑的坚强意志。对于饥肠辘辘、渴望“钵满盆满”与“超常规发展”的创业者来说,要做到这一点确实很难。不巧的是,我们又身处一个媒体渲染的“蒙牛神话”、“分众神话”的时代氛围之中,多数企业恨不得榨出消费者最后一个铜板,就剩没到口袋里直接抢钱了,这样的心态下,哪里可能出现什么真正的品牌?
品牌是什么?我的理解是,它基于这样一种关系:企业兢兢业业于为消费者创造价值,本来能多赚的钱也不赚,非要让利给消费者;而消费者明知这个品牌的产品要贵上10%~20%,也心甘情愿地为它埋单。这样一来,企业本不想赚这么多,消费者却偏要塞给它。企业与消费者互利互惠,两全其美,于是就有了品牌。
可以认为,企业对消费者的诚信与善意,是一切品牌产生的基础;至于品牌的定位、个性、文化,只是后来锦上添花的附加。
成熟的消费者是品牌的共建人
但是,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品牌,并非只是企业或企业家单方面的事。品牌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拥有,也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创建。只有有了成熟的消费者,才可能有成熟的品牌。否则,就只有“名牌”(有名的牌),只有善于炒作和操纵消费者的生意人,以及各色投机分子;消费者与企业的关系,就是今天说你好,明天骂你娘;今天爱你爱得要命,明天巴不得你永世不能超生。
这种脆弱的关系,也让中国的“名牌”企业支付了沉重的代价:三天不做广告,产品马上就卖不动。不好玩!
什么是成熟的消费者?两个条件:其一,有理性,有辨识能力,不随风而倒,不盲目从众;其二,有一定的购买力,愿意为品质的可靠性或自己的情感偏好支付有限的溢价(如果支付得太多,也可能变成一种交易)。有了这样的消费者,企业才有压力,也有动力,认认真真地做品牌;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,才可能是一种持久的“关系型”而非短期的“交易型”。
我相信,品牌是人性化的存在,也是人性化的产物。只有跳出了原始的物质欲望和资本逻辑,愿意为荣耀、梦想和责任而战的人,才可能培育出真正的品牌。来源:互联网
2013年0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