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帖引来回应 交换闲置钢笔
3月26日上午,记者电话联系了远在郑州的薛先生。薛先生是一名钢笔收藏爱好者,因为很喜欢凌美2000型(f尖)钢笔,便想用自己钢笔进行物物交换。薛先生用于交换的钢笔为三文堂580钻石活塞上墨钢笔、英雄100钢笔和凌美狩猎磨砂黑f尖钢笔(如打包交换,此笔作赠品赠送。因此笔在其父母那里,后来并未发出)。
“因个人不喜欢,不顺滑不稳定,所有瑕疵图片已标示清楚,请仔细考虑,有疑问提前提出,换出后不退不换不保修”,帖中附有多张交换物的图片。薛先生说,通过网络进行物物交换就是凭诚信,所以他在贴吧上都写得很详细,包括交换原因、钢笔的缺点等。
交换帖发出两天后,潍坊的一名吧友就按照帖子中的联系方式添加了薛先生的微信。对方称可以用凌美2000型钢笔进行交换,双方交换物的估值均为600元。按照约定,3月15日,薛先生用顺丰快递给对方发了货,对方也发了货。
意外 钢笔估价600元,对方发来十几元的货
3月16日,薛先生要去南阳出差,便要求同事帮他代收快递并第一时间开箱验货。同事收到快递后便用微信给薛先生发去了照片。“我一看照片就知道上当了,接着就给对方打电话,但他手机已停机,给他发微信也没有回复。”薛先生说,无奈之下,他只好在贴吧里发了投诉帖,并打110报了警。
3月21日,薛先生出差回来,看到对方邮寄过来的钢笔为英雄616,价值在10元—16元之间,并非约定的凌美2000型钢笔。“我还特意看了看快递单,上面只写了收件人的信息,而没有寄件人的任何信息。”薛先生说,后来有一位吧友企图通过刷屏混淆视听,但被他看出来了,“有网友根据ID在其他贴吧发帖记录里搜出刷屏吧友名为于某,现在潍坊一所中学就读。”
刷屏吧友曾联系薛先生请求删帖,他觉得于某已经失信就没有删帖。“当时我要求对方给我邮寄约定的凌美2000型钢笔,就删除帖子。他还年轻,我本想给他一次机会,但他拒绝了,后来就联系不上了。”薛先生说,他觉得如今已不是钱的问题,而关系到一个孩子的品性,他希望孩子的父母带孩子来郑州道歉,履行合约并写下保证书。
律师 若不在同一城市,最好委托第三方托管
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介绍,物物交换是一种流通方式,对于爱好收藏的市民,是一种不错的交换方式。
“薛先生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初约定交换的真实物品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市民在网上进行物物交换时,双方最好了解各自姓名、手机号码、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,双方也可以视频聊天,留存各自的图像。如果双方在同一个城市,最好见面交换,对于贵重物品则一定要留有书面合同;如果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,最好委托第三方托管,双方都把货发到第三方,经过第三方确认后,再同时发给双方。”王建华说,“在网上进行物物交换,如果不提前警惕,难以留存证据”.来源:互联网
2014年03月27日